明列中[2012] 16号
根据《关于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的通知》(闽政办[2010]65号)的规定,本校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政策。同时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据三明市物价局、教育局明价[2012]106号《关于2012年秋季中小学课本费限价的通知》及学校所征订课本实际课本费和作业本费。现将本学期各年级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如下:
1.课本费:
初一年级:105.14元;
初二年级:103.13元;
初三年级:78.76元;
2.作业本:各年级每生15.9元
校长:俞建平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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