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东中学体艺馆、游泳池内部管理使用和对外有偿服务承包合同于2014年5月31日期满。经学校研究决定,继续采取公开竞标方式选择新的承包管理人。请有意参与竞标人员于2014年6月29日17:00前到总务处报名,逾期报名无效。学校将在近期组织相关人员对竞标人的承包方案等进行综合评估,以确定新的承包管理人选。
竞标须知:
1、承包期限二年,竞标人仅限本校在职在册教职员工。
2、学校仅提供室内篮球馆、游泳池现有的条件(场地、设施)给承包人经营使用,场地设施需要维修的由承包人负责,学校不再投入资金。
3、室内篮球馆、游泳池用水用电等一切管理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4、承包人应优先、无偿保证学校正常游泳课的教学使用。
5、承包人应负责办理场馆游泳池开业所必备的所有证件,不得无证经营。
6、承包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场馆游泳池转包给第三方经营管理。
三明市列东中学
2014.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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