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东中学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收费校长公告

2016-03-09 14:03:28 作者: 所属分类:总务处, 校务公开 阅读:3912 评论:0

标签:

明列中[2016]3号

根据《关于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的通知》(闽政办[2010]65号)的规定,本校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政策。同时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根据学校所征订课本实际课本费和统一招标簿籍代办费,现将本学期各年级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如下:

1.课本费:

七年级:  97.6元;

八年级: 96.5元;

九年级:  57元;

2. 课辅费:

七年级:  76.65元;

八年级: 104.41元;

九年级:  122.43元;

3.簿籍代办费:各年级每生18.18元。

校长:卢应山

二〇一六年三月八日

【上一篇】
【下一篇】

页面载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