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晋升中级职称考试有关问题说明

2013-09-07 01:09:06 作者: 所属分类:办公室, 校务公开 阅读:200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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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考试科目

考试共分31个专业类别,教师(含电教、督导、实验、教研人员、特教教师)按拟申报职称学科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其中:

①电教人员:可选择电教或其他学科,按所选择的专业类别参加考试。

②特教教师:可选择特教或其他学科,按所选择的专业类别参加考试。

③督导人员:按所选择的学科参加考试。

④实验人员:按所选择的学科参加考试。

⑤小语种教师:参加英语(小学、中学)考试。

⑥进修学校心理学教师:参加心理健康教育(小学、中学)考试。

⑦中学教师: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等9学科按初中、高中分别命题,由教师按现任教学段(初中、高中)选择考试。

二、关于免试对象

①博士学历人员可直接转正确认中级职称,无须考试。

②已具备其他系列中级职称人员转评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无须考试。

③政府部门组织的赴国外、省外支教人员当年度免考。

④特教学校盲人教师免考。

注:市教育局人事科转发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教师晋升中级职称考试有关问题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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