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列区2014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2014-04-28 16:04:25 作者: 所属分类:教务处, 校务公开 阅读:1433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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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各有关中学:

根据三明市教育局《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三明市2014年初中毕业和升学考试及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明教中[2014]33号)文件的有关精神,为保证我区体育考试的顺利进行,针对体育考试“规模大,开放程度高,组织工作复杂”等特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考试项目

考试内容为初中毕业时身体素质、运动能力测试。

必考项目: 1000米(男)、800米(女),100米游泳(二选一);

抽考项目:立定跳远

选考项目:从一分钟跳绳、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实心球、篮球运球、排球垫球中任选一项考试。

二、报名和考试时间

体育考试报名时间定于4月9日至4月15日,对象为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在原就读学校报考,往届生在区中招办报考,学校不得接收往届生报考,各校要严格审核考生资格。各校通知往届生于4月18日到区中招办报名,并将应届考生花名册于4月16日前上报区中招办。5月10日至12日为体育考试时间(游泳考试时间另定),缓考时间为5月20日,5月26日考试成绩正式通知考生。

三、收费

体育考试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的联合通知执行(闽教办财〔2012〕23号《转发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报名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即每生13元。

四、组织机构与职责范围

1、组织机构

梅列区2014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领导小组:

组 长:蔡宗平

副组长:郭仁生 林 忠

成 员:郑 健 叶瑞华 范金英 张孙伟

体育考试设置考场一个。

主 考:蔡宗平

副主考:郭仁生 林 忠

考务组:

组 长:郑 健

成 员:范金英 张孙伟

考试组:(下设五个项目组)

组 长:叶瑞华

场地器材组:

组 长:邓俊文

成 员:叶 辉

后勤组:

组 长:许义燕

成 员:刘碧坚 吴春花 梅列区医院医生一人 沈娟娜(专职医务人员)

保卫组:

组 长:邓君明

成 员:张红莲 郑小芸 吴春花(兼)

监察组:

组 长:杨叶青

成 员:陈沪云 陈辉泉 林福相 龚其清

2、各机构职责范围

领导小组:负责本区体育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认真宣传、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培训考试工作人员,审核批准免试、缓试考生,考试期间现场巡视,检查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并向上一级报告。

考务组:负责体育考试的考务工作。

1.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审发考生准考证。

2.编排考试秩序册,统一填写考生成绩登记卡,考试时按项目分发给各测试区。

3.安排各项目的考试时间和人数。

4.填写、统计、公布考生成绩,汇总上报有关表册。

5.负责将体育考试成绩卡送达保密室保管。

考试组:负责体育考试所有项目的实施工作。

1.检查体育考试各个项目所需的场地、器材、设备等是否按照考试要求进行布置。

2.查验考生准考证,安排考生进测试区考试。

3.对考试所有项目评定成绩。

4.记录考生考试成绩,填写有关表格并及时送交考务组。

5.及时提交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反映的问题和意见。

场地器材组:负责落实考试所需的场地、器材、设备等。

1.考前场地的布置,器材的检测与准备。

2.考后有关器材设备的回收与保管。

后勤保卫组:

后勤组:负责安排体育考试工作人员、考生的饮水、用餐及有关医疗事故处理等。

保卫组:负责维持整个考场的正常秩序,对考场进行封闭管理,检查进场人员标志,无标志者一律不准进入考场。对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行为要立即加以制止。对不听劝告又无理取闹者,交公安部门处理。

监察组:负责考场考务与测试的监察工作,协助领导小组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违纪现象。

五、考场管理要求

考场设置1个(游泳考试场地另定),地点:三明市实验中学。考场要悬挂横幅,形成浓厚的考试氛围。

考场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考试工作人员必须佩带统一的标志。考生凭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必须于临考进场前分发。各项目的测试区相对隔开,裁判员不得串岗,每次考试成绩当场(口头)向考生公布并及时记入考生成绩登记卡。成绩登记卡专人保管。

每个项目考试完毕,有关原始表格立即交考务组,填写清楚后,送交保密室封存。任何人不准擅自更改原始材料。

考试力求标准化。场地按规定选择;器材要经过检测;考试程序要求统一;考试方法要求一致;语言、书写、听觉、视觉要有统一要求;考试严格按既定的顺序进行。记录员要重复裁判人员所报数据,防止语误、笔误,看错、听错。记录不准涂改,成绩要求审核,消除缺漏、疑误。

考前,对考试工作安排要预先告示;对考务人员和考生要进行纪律教育,严格考试纪律,杜绝舞弊现象。对工作人员要进行培训,统一标准和做法;组织考生学习有关规定,明确考试内容和要求。考后要及时公布成绩,以加强群众监督。

对徇私舞弊的考试工作人员立即予以处理,对弄虚作假的考生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处理应有书面记录,并有主考和监察人员签署意见,并上报存档。

主考、副主考可根据需要调整裁判人员工作岗位。

考试工作人员中,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体育考试的应予回避。

六、体育考试操作过程

考生按顺序先测试立定跳远,立定跳远进行十分钟后,根据考生选报的项目按组分别安排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七、考试表册与成绩记载

1.表册

《体育考试秩序册》:由考务组根据考点学生人数进行分组编排,印制成册。

《体育考试成绩登记卡》:学校、姓名、性别等栏目由学校统一填写。准考证号等栏目,由考务组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统一填写。其它栏目,考试时由各考试组的裁判员按考试成绩分别填写,并签名以示负责。考生确认无误后签字认可。

2.成绩记载

评分标准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评分标准。体育考试三个项目分别为100分,满分300分,三个项目平均分值为学生最后得分。考试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85分以上为A等级,70分—84分为B等级,60分—69分为C等级,59分以下为D等级。各具体项目成绩评定时就低不就高,如初三女生立定跳远1.88—1.85米换算成绩时为84分。考试必须当场亮分。

考生考试项目一经考完,工作人员应根据裁判员判定的成绩,及时填写在该项成绩栏内。成绩应由3名以上裁判员签名方为有效。

每个项目考试登分结束后,各项目组长应立即将表格收齐,由学生签名后,经核查无误封好,送交考务组。

任何人不准擅自更改测试表上的成绩,确系差错需要在《成绩登记卡》上纠正成绩的,应以书面报告形式说明原因,并由3名以上裁判员签字,经主考、副主考批准后,按有关程序办理,书面材料存档备查。

考试结束后,考务组就按考生花名册的顺序,再一次核查每个考生登记卡的成绩与得分,如发现涂改成绩的,应及时交领导小组处理。对漏填漏签,笔误的项目,应及时通知该项目组长及有关人员,补办手续以示负责。

八、免试与缓考的规定

1.身体残疾或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交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和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原件(需加盖医务科专用章),经学校审核公示后报区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方可免于参加体育考试,免考成绩按C级计算。经区体育考试领导小组批准后,学校再次张榜公布。

2.考生因临时伤、病(含女生例假)不能按时参加体育考试,须持有学校批准证明,经考场主考批准并报区中招办备案,可准予缓考。考生只允许一次缓考。

3.在考试过程中,如考生出现意外,经考场主考批准,可准予该项当场补考一次。如确实不能当场补考,经主考批准后可予以缓考处理,但已考的项目成绩无效,以缓考成绩为准。

4.凡借读在外县(市、区)的初中毕业生,经本人申请,区教育局中招办同意后,可就地报名参加体育考试,考试成绩由当地招生办出具证明并将《成绩登记卡》带回交区中招办(成绩按本市的等级制计算)。外地借读本区的考生,要参加本区的考试,需得到户籍所在地的中招办同意,方可参加考试。

5.要严格把关,完善体检制度。要特别重视对考生进行心肺功能的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要教育学生和家长实事求是,既不能隐瞒疾病情况,也不能虚报疾病,要结合“体育考试”特点,加强科学指导,有效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九、体育考试工作人员守则

1.听从体育考试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服从分配,忠于职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一丝不苟的精神搞好考试工作。

2.工作人员考前要集中进行业务培训,认真学习评分标准和有关规定,熟悉考试内容,评分方法。

3.工作人员一律凭有关证件进入考场。不得将证件转借他人。严禁无证人员进入考场。

4.工作人员必须在考前30分钟到达考场,认真检查场地、器材,做好考前准备工作,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5.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保证考试不受任何影响。

6.工作人员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准确填写考生成绩。任何人员不得涂改考生成绩。对违反纪律和徇私舞弊者,根据有关处罚规定处理。

十、考生须知

1.考生由各校班主任老师带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考生前往考试地点要注意安全。

2.考生一律凭体育考试准考证进入考试场地。考生进入测试区后按指定的地点集中,听从工作人员指挥,遵守纪律,做好考前准备工作。考生不得穿钉鞋参加考试。

3.考生迟到20分钟以上者,取消该项目考试资格。

4.考生应注意保管好随带的物品,必须爱护场地、器材、共同维护考场秩序,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5.考生有权查询自己的测试成绩,有权监督和检举工作人员及考生舞弊行为。

6.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工作人员行贿。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下一年度也不准报考。对扰乱考场秩序,威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由公安部门依法论处。

 

梅列区升学体育考试考场规则

1.考场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考试工作人员必须佩带统一标志,不得将证件转借他人。

2.考生凭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期间听从工作人员指挥,遵守考场纪律。

3.测试期间裁判员不得串岗,每次考试成绩当场(口头)向考生公布,并及时记入考生成绩登记卡。

4.记录员必须重复裁判人员所报数据,防止语误、笔误、看错、听错,记录不得涂改。

5.每个项目考试登分结束后,各项目组长应立即将表格收齐,经核查无误后封好,送交考务组封存。

6.任何人不准擅自更改测试表上的原始数据。

7.凡申请免考、缓考的考生必须在考前由考生和家长提出申请,持区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学校同意盖章后,报区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审批。

8.工作人员必须在考前30分钟到达考场,认真检查场地、器材,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9.考生迟到20分钟以上者,取消该项目考试资格。

10.严格把关,完善体检制度。重视对考生进行心肺功能的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

11.对徇私舞弊的考试工作人员立即按有关处罚规定予以处理;对弄虚作假的考生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12.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体育考试的裁判人员,应予以回避。主考、副主考可根据需要调整裁判人员工作岗位。

举报箱:设在考场。举报电话:8222842

 

附件:梅列区2014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日程安排表

 

日  期

主  要  内  容

主  办

备注

4月8日 制定梅列区2014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区中招办  
4月9日至4月15日 1.升学体育考试报名;

2.审核考生报考资格。

各中学  
4月16日 各校上报体育考试花名册 区中招办  
4月21日下 午 召开辖区各中学2014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考务会。 区中招办各中学  
4月22日至30日 1.领导小组审批免、缓考学生;

2.编排考生准考证号码;

3.编排考试秩序册;

4.填写考生成绩登记卡;

5.安排体育考试的时间和人数。

区体育考试领导小组

区中招办

 
5月5日至6日 1.落实体育考试场地;

2.做好体育考试所需器材的准备与检测工作;

区中招办  
5月7日至9日 1.布置考场(横幅);

2.培训考试工作人员。

区中招办  
5月10日至12日 升学体育考试 区中招办  
5月12日至5月26日 1.5月20日缓考对象补考;

2.游泳考试;

3.升学体育考试结束;

4.公布升学体育考试成绩。

区中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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