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有关中学:
根据三明市教育局《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三明市2014年初中毕业和升学考试及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明教中[2014]33号)文件的有关精神,为保证我区体育考试的顺利进行,针对体育考试“规模大,开放程度高,组织工作复杂”等特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考试项目
考试内容为初中毕业时身体素质、运动能力测试。
必考项目: 1000米(男)、800米(女),100米游泳(二选一);
抽考项目:立定跳远
选考项目:从一分钟跳绳、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实心球、篮球运球、排球垫球中任选一项考试。
二、报名和考试时间
体育考试报名时间定于4月9日至4月15日,对象为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在原就读学校报考,往届生在区中招办报考,学校不得接收往届生报考,各校要严格审核考生资格。各校通知往届生于4月18日到区中招办报名,并将应届考生花名册于4月16日前上报区中招办。5月10日至12日为体育考试时间(游泳考试时间另定),缓考时间为5月20日,5月26日考试成绩正式通知考生。
三、收费
体育考试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的联合通知执行(闽教办财〔2012〕23号《转发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报名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即每生13元。
四、组织机构与职责范围
1、组织机构
梅列区2014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领导小组:
组 长:蔡宗平
副组长:郭仁生 林 忠
成 员:郑 健 叶瑞华 范金英 张孙伟
体育考试设置考场一个。
主 考:蔡宗平
副主考:郭仁生 林 忠
考务组:
组 长:郑 健
成 员:范金英 张孙伟
考试组:(下设五个项目组)
组 长:叶瑞华
场地器材组:
组 长:邓俊文
成 员:叶 辉
后勤组:
组 长:许义燕
成 员:刘碧坚 吴春花 梅列区医院医生一人 沈娟娜(专职医务人员)
保卫组:
组 长:邓君明
成 员:张红莲 郑小芸 吴春花(兼)
监察组:
组 长:杨叶青
成 员:陈沪云 陈辉泉 林福相 龚其清
2、各机构职责范围
领导小组:负责本区体育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认真宣传、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培训考试工作人员,审核批准免试、缓试考生,考试期间现场巡视,检查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并向上一级报告。
考务组:负责体育考试的考务工作。
1.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审发考生准考证。
2.编排考试秩序册,统一填写考生成绩登记卡,考试时按项目分发给各测试区。
3.安排各项目的考试时间和人数。
4.填写、统计、公布考生成绩,汇总上报有关表册。
5.负责将体育考试成绩卡送达保密室保管。
考试组:负责体育考试所有项目的实施工作。
1.检查体育考试各个项目所需的场地、器材、设备等是否按照考试要求进行布置。
2.查验考生准考证,安排考生进测试区考试。
3.对考试所有项目评定成绩。
4.记录考生考试成绩,填写有关表格并及时送交考务组。
5.及时提交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反映的问题和意见。
场地器材组:负责落实考试所需的场地、器材、设备等。
1.考前场地的布置,器材的检测与准备。
2.考后有关器材设备的回收与保管。
后勤保卫组:
后勤组:负责安排体育考试工作人员、考生的饮水、用餐及有关医疗事故处理等。
保卫组:负责维持整个考场的正常秩序,对考场进行封闭管理,检查进场人员标志,无标志者一律不准进入考场。对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行为要立即加以制止。对不听劝告又无理取闹者,交公安部门处理。
监察组:负责考场考务与测试的监察工作,协助领导小组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违纪现象。
五、考场管理要求
考场设置1个(游泳考试场地另定),地点:三明市实验中学。考场要悬挂横幅,形成浓厚的考试氛围。
考场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考试工作人员必须佩带统一的标志。考生凭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必须于临考进场前分发。各项目的测试区相对隔开,裁判员不得串岗,每次考试成绩当场(口头)向考生公布并及时记入考生成绩登记卡。成绩登记卡专人保管。
每个项目考试完毕,有关原始表格立即交考务组,填写清楚后,送交保密室封存。任何人不准擅自更改原始材料。
考试力求标准化。场地按规定选择;器材要经过检测;考试程序要求统一;考试方法要求一致;语言、书写、听觉、视觉要有统一要求;考试严格按既定的顺序进行。记录员要重复裁判人员所报数据,防止语误、笔误,看错、听错。记录不准涂改,成绩要求审核,消除缺漏、疑误。
考前,对考试工作安排要预先告示;对考务人员和考生要进行纪律教育,严格考试纪律,杜绝舞弊现象。对工作人员要进行培训,统一标准和做法;组织考生学习有关规定,明确考试内容和要求。考后要及时公布成绩,以加强群众监督。
对徇私舞弊的考试工作人员立即予以处理,对弄虚作假的考生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处理应有书面记录,并有主考和监察人员签署意见,并上报存档。
主考、副主考可根据需要调整裁判人员工作岗位。
考试工作人员中,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体育考试的应予回避。
六、体育考试操作过程
考生按顺序先测试立定跳远,立定跳远进行十分钟后,根据考生选报的项目按组分别安排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七、考试表册与成绩记载
1.表册
《体育考试秩序册》:由考务组根据考点学生人数进行分组编排,印制成册。
《体育考试成绩登记卡》:学校、姓名、性别等栏目由学校统一填写。准考证号等栏目,由考务组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统一填写。其它栏目,考试时由各考试组的裁判员按考试成绩分别填写,并签名以示负责。考生确认无误后签字认可。
2.成绩记载
评分标准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评分标准。体育考试三个项目分别为100分,满分300分,三个项目平均分值为学生最后得分。考试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85分以上为A等级,70分—84分为B等级,60分—69分为C等级,59分以下为D等级。各具体项目成绩评定时就低不就高,如初三女生立定跳远1.88—1.85米换算成绩时为84分。考试必须当场亮分。
考生考试项目一经考完,工作人员应根据裁判员判定的成绩,及时填写在该项成绩栏内。成绩应由3名以上裁判员签名方为有效。
每个项目考试登分结束后,各项目组长应立即将表格收齐,由学生签名后,经核查无误封好,送交考务组。
任何人不准擅自更改测试表上的成绩,确系差错需要在《成绩登记卡》上纠正成绩的,应以书面报告形式说明原因,并由3名以上裁判员签字,经主考、副主考批准后,按有关程序办理,书面材料存档备查。
考试结束后,考务组就按考生花名册的顺序,再一次核查每个考生登记卡的成绩与得分,如发现涂改成绩的,应及时交领导小组处理。对漏填漏签,笔误的项目,应及时通知该项目组长及有关人员,补办手续以示负责。
八、免试与缓考的规定
1.身体残疾或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交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和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原件(需加盖医务科专用章),经学校审核公示后报区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方可免于参加体育考试,免考成绩按C级计算。经区体育考试领导小组批准后,学校再次张榜公布。
2.考生因临时伤、病(含女生例假)不能按时参加体育考试,须持有学校批准证明,经考场主考批准并报区中招办备案,可准予缓考。考生只允许一次缓考。
3.在考试过程中,如考生出现意外,经考场主考批准,可准予该项当场补考一次。如确实不能当场补考,经主考批准后可予以缓考处理,但已考的项目成绩无效,以缓考成绩为准。
4.凡借读在外县(市、区)的初中毕业生,经本人申请,区教育局中招办同意后,可就地报名参加体育考试,考试成绩由当地招生办出具证明并将《成绩登记卡》带回交区中招办(成绩按本市的等级制计算)。外地借读本区的考生,要参加本区的考试,需得到户籍所在地的中招办同意,方可参加考试。
5.要严格把关,完善体检制度。要特别重视对考生进行心肺功能的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要教育学生和家长实事求是,既不能隐瞒疾病情况,也不能虚报疾病,要结合“体育考试”特点,加强科学指导,有效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九、体育考试工作人员守则
1.听从体育考试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服从分配,忠于职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一丝不苟的精神搞好考试工作。
2.工作人员考前要集中进行业务培训,认真学习评分标准和有关规定,熟悉考试内容,评分方法。
3.工作人员一律凭有关证件进入考场。不得将证件转借他人。严禁无证人员进入考场。
4.工作人员必须在考前30分钟到达考场,认真检查场地、器材,做好考前准备工作,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5.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保证考试不受任何影响。
6.工作人员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准确填写考生成绩。任何人员不得涂改考生成绩。对违反纪律和徇私舞弊者,根据有关处罚规定处理。
十、考生须知
1.考生由各校班主任老师带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考生前往考试地点要注意安全。
2.考生一律凭体育考试准考证进入考试场地。考生进入测试区后按指定的地点集中,听从工作人员指挥,遵守纪律,做好考前准备工作。考生不得穿钉鞋参加考试。
3.考生迟到20分钟以上者,取消该项目考试资格。
4.考生应注意保管好随带的物品,必须爱护场地、器材、共同维护考场秩序,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5.考生有权查询自己的测试成绩,有权监督和检举工作人员及考生舞弊行为。
6.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工作人员行贿。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下一年度也不准报考。对扰乱考场秩序,威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由公安部门依法论处。
梅列区升学体育考试考场规则
1.考场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考试工作人员必须佩带统一标志,不得将证件转借他人。
2.考生凭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期间听从工作人员指挥,遵守考场纪律。
3.测试期间裁判员不得串岗,每次考试成绩当场(口头)向考生公布,并及时记入考生成绩登记卡。
4.记录员必须重复裁判人员所报数据,防止语误、笔误、看错、听错,记录不得涂改。
5.每个项目考试登分结束后,各项目组长应立即将表格收齐,经核查无误后封好,送交考务组封存。
6.任何人不准擅自更改测试表上的原始数据。
7.凡申请免考、缓考的考生必须在考前由考生和家长提出申请,持区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学校同意盖章后,报区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审批。
8.工作人员必须在考前30分钟到达考场,认真检查场地、器材,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9.考生迟到20分钟以上者,取消该项目考试资格。
10.严格把关,完善体检制度。重视对考生进行心肺功能的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
11.对徇私舞弊的考试工作人员立即按有关处罚规定予以处理;对弄虚作假的考生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12.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体育考试的裁判人员,应予以回避。主考、副主考可根据需要调整裁判人员工作岗位。
举报箱:设在考场。举报电话:8222842
附件:梅列区2014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日程安排表
日 期 |
主 要 内 容 |
主 办 |
备注 |
4月8日 | 制定梅列区2014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 区中招办 | |
4月9日至4月15日 | 1.升学体育考试报名;
2.审核考生报考资格。 |
各中学 | |
4月16日 | 各校上报体育考试花名册 | 区中招办 | |
4月21日下 午 | 召开辖区各中学2014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考务会。 | 区中招办各中学 | |
4月22日至30日 | 1.领导小组审批免、缓考学生;
2.编排考生准考证号码; 3.编排考试秩序册; 4.填写考生成绩登记卡; 5.安排体育考试的时间和人数。 |
区体育考试领导小组
区中招办 |
|
5月5日至6日 | 1.落实体育考试场地;
2.做好体育考试所需器材的准备与检测工作; |
区中招办 | |
5月7日至9日 | 1.布置考场(横幅);
2.培训考试工作人员。 |
区中招办 | |
5月10日至12日 | 升学体育考试 | 区中招办 | |
5月12日至5月26日 | 1.5月20日缓考对象补考;
2.游泳考试; 3.升学体育考试结束; 4.公布升学体育考试成绩。 |
区中招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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