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不得有损害党和国家声誉、民族团结的言论和行为。
2.热爱人民教育事业,发扬奉献精神,全面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备课、上课,精心批改作业,耐心辅导学生,认真做好教学常规的各个环节。爱校如家,尽职尽责,坚持实践“对学生的可持续发展负责,为师生展示才华搭建舞台”的办学理念,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科学文化素质。
3.热爱关心全体学生。全面关心学生成长,热爱学生,尊重学生,欣赏学生的各种才能,愿意与学生接触,善于与学生沟通,因材施教,循循善诱,形成相互激励、教学相长的师生关系。尊重学生人格,不讥讽、歧视、侮辱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随意停学生的课或以各种借口将学生推出校门,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健康发展。
4.认真学习,互教互学,共同提高。树立优良学风,更新教育观念,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努力提高教育理论水平和教学业务能力。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关于总结教育教学经验,严谨治学,精益求精。青年教师要主动向中老年教师和有经验的教师学习,中老教师在不断充实自己的同时,更要热情帮助、指导青年教师。
5.团结协作,诚恳待人。同事之间团结协作,尊重他人、互相帮助,同事之间有不同意见或矛盾,要通过交换意见,互谅互让,不相互指责。热爱学校,支持领导工作,主动献计献策,帮助领导改进工作,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6.廉洁从教,尊重家长。主动配合家长社会共同教育好学生,认真做好家访工作,宣传教育方针政策,传授科学教育方法,虚心听取建议和意见。不随意传家长到校,不训斥挖苦和责难家长。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得以任何借口向学生摊派或推售物品、书籍,不得利用学生家长的关系谋取私利。
7.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坚持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不赌博、不酗酒,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主持正义,明辨是非,并教育子女遵纪守法,做精神文明建设的楷模和使者。
8.严于律已,为人师表。凡要求师生共同遵守的纪律制度,教师要首先遵守,凡要求师生共同完成的任务,教师要身体力行。遵守劳动纪律,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保持良好的师表形象,做到“三不、四坚持”,即不浓妆艳抹,不穿奇装异服、不恶语伤人;坚持讲普通话、坚持写规范字、坚持服饰整洁、坚持礼貌待人。
9.爱护公物,勤俭节约。爱护学校一草一木,爱护和善于使用教学设施、设备、教具、多媒体教学平台,公物有借有还,损坏照价赔偿。勤俭持家,勤俭办学,节约水电,节约办公用品。爱护环境卫生,并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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