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东中学关于民主评议干部实施细则

2013-09-06 17:09:01 作者: 所属分类:校务公开 阅读:119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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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干部是我校民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促进学校领导班子廉洁、勤政、高效;密切干群关系,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好学校的重要措施;为了使这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体现民主性和客观性,根据《福建省教育系统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评议对象

学校处室以上中层领导干部。

二、评议内容

按德、能、勤、绩四方面进行全面评议,具体为:

㈠、德

①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政治学习。

②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③坚持原则、作风正派、一心为公。

④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切实加以改进。

㈡、能

①具备本职工作所需要的知识,和组织管理能力。

②具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

③努力钻研本职工作。

㈢、勤

①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②带头参加各项活动,教书育人。

③走群众路线,能集思广益,团结协作。

④及时帮助解决师生实际问题和困难。

㈣、绩

①完成上级和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

②努力为教职工和学生办实事。

③领导本部门工作有起色。有成效。

④责任事故情况。

三、评议方法

㈠组织领导:教代会在学校党支部领导下选举产生民主评议干部小组,负责民主评议干部的工作。

㈡评议原则:要按照政策有计划、有组织、有领导地按程序评议,要从关心爱护干部的愿望出发,贯彻实事求的原则,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干部的情况。

㈢评议形式:采用书面和口头相结合,面对面或背靠背的方式进行,对干部素质分项计分测评。

㈣评议时间:原则上每年一次,与教代会同时进行。

四评议程序

㈠、准备阶段:成立教代会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小组,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工会主席任副组长。评议工作小组制定评议方案和《教代会民主评议表》,并做好教代会代表的培训工作,让全体代表明确民主评议干部的目的意义,正确履行评议监督权。被评议对象应按评议要求准备好述职报告。

㈡、实施阶段:

1.被评议干部向教代会代表作述职报告。

2.教代会代表根据干部日常工作情况和述职报告,以无记名方式进行背靠背测评。

㈢综合汇总阶段:评议工作小组对评议情况进行综合汇总,写出评议意见,填写民主评议反馈表。

㈣反馈阶段:评议小组将民主评议反馈意表与被评议干部见面,听取衼评议干部意见,由衼评议干部在反馈表上签署意见。然后向教代会代表(或全体教职工)通报评议情况及评议意见。

㈤总结阶段:总结评议工作,提出被评议干部的奖惩建议,报党支部备案。

五、本实施细则从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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