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教师年度考核制度是实行教师职务聘任制的基本要求,也是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实行教师岗位责任制,强化竞争机制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了切实做好我校教师年度工作考核,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教师年度考核文件精神,本着“合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学校其他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行政、后勤工作人员亦可参照执行。
一、考核程序:
(一)布置考核工作,公布年度考核相关文件精神;
(二)教师领取、认真填写考核表和量化积分表;
(三)以教研组为单位召开年度考核会议,教师个人述职,教研组评议,核定教师个人自评分,根据量化积分高低,按30%的比例(以办公室核定的高、中、初级教师职务名额为准)推荐本组考核优秀候选人;教研组长填写考核鉴定后,将考核表和量化积分表上交办公室;
(四)办公室召集学校各职能部门审核考核表,审定量化积分,按高、中、初级教师职务各20%的比例,公布各教研组推优候选人员积分;
(五)学校教师年度考核小组根据推优候选人员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讨论、交流、统一认识,按按高、中、初级教师职务15%的比例,投票确定考核优秀人员,并张榜公布。
二、量化计分测评办法
(一)出勤情况(10分)
以学年考勤累计,满勤10分;病假一天扣0.1分,事假一天扣0.2分;累计病假一个月以上,事假8天以上(婚假、丧假除外)取消评优资格;旷工半天扣2分,且取消评优资格;教工例会、升旗仪式、教研活动、年段会议缺席一次扣0.5分,请假一次扣0.2分,学年累计缺席三次以上者取消评优资格。
(二)教学工作(54分)
1.教学工作量:(12分)
专任教师担任语文、数学、英语两个班教学计12分,其他学科专任教师每周12-14节计12分,行政人员兼课6节12分;周课时少于12节,每减少一节扣1分;跨年段教学加1分;周课时超过14节,超过部分每节课加1分。
2.备课编写教案情况(7分)
备课、教案编写符合要求,经教研组、教务处认定为A级教案(校优秀教案)7分;认定为B级教案6分;认定为C级教案5分。经教研组、教务处认定教案不合格者不得分。
3.批改作业情况(5分)
批改作业认真,及时批改并有批改日期,作业量达到要求( 作文篇数达到要求,有批改、有总评)经教研组、教务处认定为A级(优秀)5分;批改作业认定为B级4分;批改作业认定为C级3分;作业没有批改不得分。
4.授课情况(9分)
能准时上、下课、讲授好每节课,讲授内容正确、生动,学生反映好,听课教师评价好,课堂秩序好的得9分;上课迟到、早退一节扣0.5分;旷课一节扣2分,且取消评优资格;监考告诫记录一次扣0.5分。
5.校级以上统一命题考试科目成绩情况(8分)
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三项中,有二项在年段排名中位居1-3名得8分,位居4-9名得7分,位居10-14名得6分,以上各段兼有者取平均值。
6.公开课教学情况(5分)
公开课按市、区、校级得5、4、3分。外校到我校听课,由年段上报到教研室,经教研室认定,按校级公开课计分。
7.指导学生获奖(校级以上竞赛)4分
学校组织的学生参加校、区、市、省级各项竞赛活动获奖按:全国1-3等奖(前六名)4分;省级1-3等奖(前六名)3分;市级1-3等奖(前六名)2分;区级1-3等奖(前六名)1分。得分仅限获奖学生的第一指导教师,以赛前在教务处备案为据认定指导教师,每位指导教师取本学年最高项给分。指导学生在各级刊物上发表的文章,可视同竞赛降一级给分,但必须在文章发表日一周内送交教务处备案。
8.辅导差生情况(方法、效果)2分
辅导后进生能用好的办法,并取得好效果,成绩显著(有工作记录,成效突出)得2分。辅导差生情况分较好、一般、有做,分别得1.5、1、0.5分。教育学生方法差,随意赶学生出课堂,经常对后进生进行变相体罚的不得分,取消评优资格。
9.写学科评语2分
完成给学生写学习评语任务2分。
(三)班主任(年段长)工作和党政及其他工作情况(7分)
1.班主任(年段长)工作7分
完成规定工作的班主任(年段长)7分;西藏部副班主任3分;班主任(年段长)严重失职不得分;未担任班主任不得分;荣获校级以上先进班主任(年段长),或先进班级班主任者加2分。
2.党政及其他工作(7分)
完成规定工作的校、处领导7分;先进教研组组长7分,其他教研组长5分;能出色完成备课组各项任务的备课组长4分,其他备课组长1-2分,党小组长、工会委员视其完成工作情况0.5-2分。
(四)承担课外活动情况(3分)
主动承担课外活动任务,按要求开展兴趣小组活动(有计划、有总结并及时上交点名册),每学年完成20节以上得3分;15-19节得2分;15节以下以每节0.1分计。组织大型文体活动、各类讲座、主编《文潮》刊物、参加上一级竞赛的前期训练等,可视工作量大小酌情给0.1-2分,但必须在活动结束一周内持小结到教务处备案。
(五)教研工作(10分)
1.承担课题研究工作(2分):有立项、有计划、有学期总结,有成果论文的才可得分。课题负责人2分,参加人员1分。
2.完成期中或期末考试命题工作情况(2分):命题者2分,校对者(无明显错误)1分。
3.完成听课任务(2分):未能完成的不得分。
4.参加教研活动情况(3分):每学期教研活动请假5次或缺席1次不得分。
5.在校级以上承担讲座培训任务的得1分。
(六)编写教材、论文、论著情况(5分)
CN 级论文5分;市级获奖论文4分;收入市级论文汇编、校级获奖论文3分;收入区校级论文汇编2分;完成论文撰写但未收入校论文汇编1分;未完成论文撰写不得分,且取消评优资格。
(七)指导培养新教师情况(3分)
完成“帮带”各项工作3分;完成带1-2位实习生任务0.5分,完成带3-4位实习生任务1分;未完成“帮带”所规定的任务不得分;被教研室聘请为校兼职评论员并评为优秀的可视为完成帮带工作得3分;其他情况不计分。
(八)进修培训情况(4分)
按“关于三明市中小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计算的有关规定”明人教[2001]308号文件,以教育局继续教育认定为准计分:继续教育达到规定学时(中高级职称为72学时,初级职称为48学时)4分;达到规定学时的一半2分,只达到规定学时的四分之一1分。未达到规定学时的四分之一不得分。
(九)奖励情况(4分)
综合奖:省级4分,市级3分,区级2分,校级1分;教师个人参加教学技能竞赛:省级3分,市级2分,区级1分,校级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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