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建设一支具有现代教育观念、掌握现代教育手段、富有创新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特制订本制度:
1.学校领导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教育教学理论与法规,学习国内外时事政治和科学管理知识。校级领导中心学习小组成员要成为学习的带头人,中心学习小组成员的学习一年不少于8天12次以上。
2.学校办公室、教研室、教务处、政教处要密切配合,以终身教育思想为指导,以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的水平为目的,每学期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好教工的政治理论、教育理论、政策法规、师德师风、现代教育手段、心理健康教育和新课程的学习和培训。
3.教师队伍的学习除利用寒、暑假组织教师集中学习外,每学期还应专门安排时间组织教师集中学习。集中学习应坚持以人为本,以教师的发展为本,重视教师主体参与、开展实践反思、加强合作学习、突出研训一体,发展校本研修,使教师的学习成为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水平成长和发展的过程。
4.学校师资培训工作由学校教研室具体负责,教师的培训要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考核记载,有总结。要认真组织好教育理论讲座,经验交流、优秀论文的参赛评奖活动;组织开展教师综合素质培训;组织教师参加各级教育部门组织的学科技能竞赛;组织好教师的集体外出参观、听课活动。
5.学校办公室应认真建立教师个人的继续教育档案,做好继续教育证书验证工作,将此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晋级的依据。鼓励教职工对外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支持、鼓励教职工在职学历进修,参加继续教育,并为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岗位培训提供帮助和方便。
6.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以自学为主,自觉养成学习习惯。教师集中学习时间应遵守学习纪律,做好学习笔记。有关处室认真考勤登记,汇总办公室,对无故缺勤人员要按照学校考勤制度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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