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列东中学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承诺书

2011-09-09 10:09:40 作者: 所属分类:办公室 阅读:1169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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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全面推动我校行风(校风)建设,进一步展示师德风采,加强社会监督,特向全体学生和家长作如下承诺:

1、认真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不得有损害党和国家声誉、民族团结的言论和行为。

2.热爱人民教育事业,发扬奉献精神,全面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备课、上课,精心批改作业,耐心辅导学生,认真做好教学常规的各个环节。爱校如家,尽职尽责,坚持实践“对学生的可持续发展负责,为师生展示才华搭建舞台”的办学理念,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科学文化素质。

3.热爱关心全体学生。全面关心学生成长,热爱学生,尊重学生,欣赏学生的各种才能,愿意与学生接触,善于与学生沟通,因材施教,循循善诱,形成相互激励、教学相长的师生关系。尊重学生人格,不讥讽、歧视、侮辱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随意停学生的课或以各种借口将学生推出校门,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健康发展。

4.树立优良教风,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努力提高教育理论水平和教学业务能力。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关于总结教育教学经验,严谨治学,精益求精。

5.主动配合家长社会共同教育好学生,认真做好家访工作,宣传教育方针政策,传授科学教育方法,虚心听取建议和意见。不随意传家长到校,不训斥挖苦和责难家长。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得以任何借口向学生摊派或推售物品、书籍,不得利用学生家长的关系谋取私利。

6.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坚持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不赌博、不酗酒,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主持正义,明辨是非,并教育子女遵纪守法,做精神文明建设的楷模和使者。

7.严于律已,为人师表。凡要求师生共同遵守的纪律制度,教师要首先遵守,凡要求师生共同完成的任务,教师要身体力行。遵守劳动纪律,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保持良好的师表形象,做到“三不、四坚持”,即不浓妆艳抹,不穿奇装异服、不恶语伤人;坚持讲普通话、坚持写规范字、坚持服饰整洁、坚持礼貌待人。

8.创建平安校园,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创造良好的育人的环境,没有因教育或管理不当而引发的恶性事故。

9.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实行“阳光收费”,做到收费依据、项目、标准“三公开”,严格执行一费制,每学期末给家长一封信,公布代办费结算结果,并在学校网站和公示栏分别设立“价格服务进校园”的专栏,主动接受学生、家长、社会“三监督”。

10.认真及时查处群众举报案件,严肃处理有关违纪违规人员。

以上承诺,请家长、学生和市民共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学校联系。

监督电话:8223424 8247807 13605974072 8696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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